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主管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本质上是做团结人的工作。它承担着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政治安排、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积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及时掌握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同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其中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重大节日对党外代表人士的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
4、协助党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学校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5、根据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关心、支持在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任职的党外人士的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做好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来校访问、探亲访友的接待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工作,做好出境探亲人员的有关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港澳台属和侨眷属,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增进交流、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多做贡献。以此为媒介,通过高校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港澳专业届人士的合作与联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学术和科研水平。
7、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培养和举荐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发挥留学人员的优势。增强服务意识,为留学人员在我校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8、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师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团结有宗教信仰的人士。禁止在高校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9、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问题等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和讲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不断扩大学校统一战线的影响。
10、加强统战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业务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统战部的日常管理和来访接待工作。